一、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所需材料:
1、出口貨物報關單; 2、出口收匯核銷單或遠期收匯證明; 3、增值稅專用發票; 4、出口貨物專用發票; 5、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 6、委托出口的,還需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二、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申請退稅所需材料:
1、出口貨物報關單; 2、出口收匯核銷單或遠期收匯證明; 3、出口貨物專用發票; 4、委托出口的,還需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5、出口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消費稅納稅申報表》; 6、增值稅稅收繳款書(復印件)。
三、外貿企業申報辦理退稅所需材料及填表要求:
1、將有關退稅資料,按帳上做銷售的順序,按月按同類產品歸集填報"出口退稅申報表"(一式四份)。 2、可將同一年度內不同月份的申報表按裝訂冊歸集填報審批表,每冊一張。 3、根據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和專用繳款書的裝訂順序,填報"出口退稅進貨憑證登錄表"(一式四份)。 4、根據出口發票、出口報關單、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證明單、代理出口證明單等,依憑證裝訂順序,填報"出口發票、出口報關單登錄表"(一式四份)。 5、根據消費稅出口專用繳款書,填報"出口退稅進貨憑證登錄表"(一式四份)。 6、填寫登錄表時,應每筆一行。(一票多筆或一筆多票時都應分別填寫)。若發生以前申報的有關項目錯誤可用正負數填報相關的登錄表進行調整。 7、根據每次申報報送的資料匯總填報"出口貨物退稅單證匯總表"(一式四份)。 8、其他申請出口退稅事項。
咨詢出口退稅政策詳情,請撥打銘喜企業服務熱線:400-081-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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